法官:情节严重可吊销媒体广告资格
蚁金通是一种食用保健品,却通过夸大宣传让消费者误认为是药品。这不仅贻误了治疗时机,还伤了钱财,使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了极大损害。
向本刊投诉的消费者明确提出了两个疑问:第一,蚁金通算不算是假药?第二,蚁金通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该受到怎样的处罚?
对此,郑州市上街区法院尹天剑法官表示:“蚁金通是不能以假药论处的,因为它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备案是保健食品,有提高免疫力的功效,这在它的外包装上都已注明。《药品管理法》中对假药的界定是非药品冒充药品,蚁金通显然不适用于此条。患者所反映的蚁金通的情况属于违反《药品管理法》第61条第3款的规定:非药品广告不得有涉及药品的宣传。”
对于第二个问题,尹天剑法官说:“药品的名称、功能、适应症、疗效等是经过审评、论证后,又经过国家局审批认可的。蚁金通是提高免疫力的保健食品,却在广告中片面夸大自己治疗风湿的作用,属于严重的虚假广告。工商部门应当依法对其进行处理,责令其停止发布,更正消除影响,并处罚款。虚假广告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广告主,也就是蚁金通的生产厂家必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的经营发布者也要承担连带责任,情节严重的要吊销其广告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