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首例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在长征医院完成——崇明54岁市民黄先生的两个肾脏、一个肝脏通过本市器官捐献登录分配系统,成功移植到3名患者体内。
家住崇明县的黄先生因颅内出血于8月18日被家人紧急送往崇明县中心医院。虽全力抢救,病情仍无法逆转,脑疝逐渐加重。19日医生将上述情况告知家属。
两年前黄先生的儿子罹患了慢性肾功能衰竭,长期靠血液透析维持生命。因一直等不到肾源,黄先生希望捐一个肾给儿子,但小黄不忍接受。在长征医院一边做血液透析治疗一边等待肾源。
黄先生病情不治后,家人联系上海市红十字会和长征医院,希望能将父亲的肾脏捐献出来救儿子。长征医院迅速向上海市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报告,并按办公室指派迅速派出医疗组和器官捐献协调员赶赴崇明。经检查,黄先生的临床表现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颁布的人体器官捐献诊断标准。
然而令一家人失望的是,医疗组专家发现黄先生的血型与儿子不相容,肾脏不能移植给儿子。当得知还有很多其他病人在等待器官抢救生命时,其妻子在万分悲痛的情况下,毅然将丈夫能捐的器官捐献出来,并郑重签署了器官捐献志愿书。因崇明不具备捐献的必要条件,医疗组决定将患者由120紧急向长征医院转运。8月20日19时,在市交警的全力协助下,患者在最短时间内转至长征医院。
经医院和市级专家组两次会诊,并经长征医院器官捐献伦理委员会的10多位专家连夜紧急会议和审核查看临床资料及所有签署的文件,并会见家属后,一致同意接受患者家属的捐献请求。长征医院医生实施了器官摘除手术,摘除的器官包括两个肾脏和一个肝脏。
先期进入试运行的中国人体器官共享与分配计算机系统上海子系统,随即严格依照已登记入册患者病情急缓、排队先后、配型情况等条件,为所捐器官“自动检索”合适移植对象。市捐献办专职协调员见证了捐献、分配全过程。当天,中山医院用获捐肾脏为一名49岁的男性终末期尿毒症患者实施了肾移植手术;长征医院的两名获益患者分别为29岁的男性终末期尿毒症患者和39岁的原发性肝细胞肝癌患者。
三例手术都获得了成功。受者和移植的器官目前状态良好,生命得到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