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汇聚司法、医疗卫生及保险等三方专业人士的“促进健康与和谐民盟医疗风险防范高峰论坛”在沪举办。论坛聚焦医改和医患纠纷,上海政博律师事务所王政律师在论坛上提出“三险”联合观点,建议在医疗事故责任险之外,设立医师险和手术意外险,三类险种分别由院方、医生和患者买单,各险种之间相互配合,根据不同的医院、不同的病情调整费率,有效地控制高赔付率。
“三险”联合保障各方
随着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与医疗市场化的深入推进,医疗纠纷成为一种社会伤痛,究其原因包括医疗改革的市场化,医疗保险制度不完善,医患双方维权意识不断增强等多方原因。要解决医患这一结构性的矛盾,除了传统的双方协商、行政调解、引入第三方调解和司法诉讼之外,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和努力。上海市卫计委监督所医疗事故处理办公室副主任万里涛说,“应当整合各行业的通力合作,加强保险险种的设计,从而促进医疗安全工作的发展,这也需要医学、法学、金融相结合以共同营造良好和谐的医疗环境。”
王政则表示,可由政府相关部门出面,管理、协调,汇聚各方力量,设立“三险”,同时做好这三个险种的风险控制,只有控制了风险,医患双方才能找到平衡点,最终缓解双方矛盾,实现医患和谐。
人民调解有独特优势
上海市司法局医调办主任、基层处处长商忠强认为,传统医患纠纷解决机制不足,而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具有独特的优势,这表现在相比自我协商,其是中立第三方,可以居中调解,避免矛盾激化;相比行政处理,其中立性更强,受案范围更广;相比法院诉讼调解,其是免费且高效便捷,同时作为诉讼外的纠纷解决途径,符合了社会矛盾多元化解机制的工作要求。
“目前,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员队伍专业背景较强,队伍总体保持平稳。专职调解员队伍具有专业背景,保障了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的专业性与公信力,但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调解员相对较少,仍有进一步加强的空间。”商忠强认为,相对司法等纠纷解决手段来说,调解确实便捷很多。但调解机制仍需坚持调解规范化、专业化“双轮驱动”;并强化宣传辐射力,扩大医调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加大纠纷导入调解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