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不同。作为药品维生素类产品,必须在制药厂生产,空气的清洁度、无菌的标准、原料的质量等必须符合国家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对制药厂的质量控制要求,目前,要求所有的制药都要达到GMP标准(药品生产质量规范);而作为食品的维生素类产品(食字号),则可以在食品厂生产,其生产过程的标准要比药品的生产标准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