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加班了”,“我要睡觉”……年初,25岁的女白领潘洁在微博上记录了熬夜、加班等工作状况,2个月后,她因急性脑膜炎不治身亡;5月23日,28岁的某电视台记者刘建突发心肌梗死离世,在去世前几天,他在微博上留下了“我的亚健康状态很厉害”的感慨;6月3日,广州一家电子公司年轻的员工王青猝死,死前长期加班得不到休息。频发的“过劳死”事件引起社会关注。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法官胡高崇公开呼吁,修订职业病防治法,将“过劳死”纳入职业病目录。“过劳死”是个什么概念?有可能把它纳入职业病防治体系吗?
“过劳死”的医学解读接近“猝死”
解放军总医院第一附属医院急救部主任何忠杰说,“过劳死”不属于临床医学疾病名称,目前也没有严格的临床学诊断标准,更多的是一种描述性状态,应该属于社会医学范畴。
何忠杰说,“过劳死”的提法最早来自日本。上个世纪60年代,日本工业迅速发展,许多日本人因为工作时间过长、劳动强度加重、心理压力过大导致精疲力竭,甚至引起身体状况急速恶化,猝死患者增多。1989年编撰的日本语大辞典给“过劳死”下的定义是:因长时间的过重劳动,精神及肉体疲劳积蓄而导致劳动者的突然死亡,直接症状为急性心脏功能不全、蛛网膜下腔出血等引起的脑及心脏疾患。
何忠杰说,如果要用医学词汇来描述“过劳死”,“猝死”最为恰当。1979年,国际心脏病学会、美国心脏学会以及1970年世界卫生组织明确给出“猝死”的定义:急性症状发生后即刻或者24小时内发生的意外死亡。
虽然目前并没有权威学术组织对“过劳死”给予定义,但“过劳死”这一提法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记者通过医学专业搜索引擎FEBM进行检索,发现5368篇关于“过劳死”的论著,其中包括181篇荟萃分析。2002年,《牛津英语词典》也收录了这一名词。
中国政法大学卫生法研究中心刘鑫教授指出,今天中国的许多社会现象,与日本的经历很类似,社会学家将它定性为转型期问题。社会在急剧向城市化和工业化过渡期间,竞争压力增加,对人们的精神与健康造成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