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频道

【发布】国家卫健委:全力做好流感救治,特别关注重点人群!(附救治专家组名单)

  11月2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流行性感冒医疗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重视监测工作,提前预测就诊需求。对重症患者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原则,集中收治到具备条件的医院治疗,医院要统一调配资源,确保流感重症患者救治需求。

  《通知》提出,充分发挥哨点医院作用,进一步加强重症及危重症病例监测与报告。要加强与疾控部门的沟通协作,及时了解流感病毒变异情况。对重症患者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原则,集中收治到具备条件的医院治疗,医院要统一调配资源,确保流感重症患者救治需求,切实减少重症及危重症的发生,降低病死率。

  医疗机构要保障抗病毒药物及时足量供应,对于符合《流行性感冒诊疗方案(2018年版修订版)》的患者要及早使用抗病毒药物,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为医疗机构采购抗病毒药物提供便利条件。同时,各省区市要组建本辖区流感医疗救治专家组,负责辖区内流感医疗救治培训、技术指导和重症及危重症患者的会诊等工作。另外,充分发挥医联体牵头医院的作用。组织动员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资源,统筹协调发热门诊、急诊、呼吸科、儿科、重症医学科等相关科室力量,全力做好流感医疗救治工作。要特别关注老年人、儿童、孕产妇、有基础性疾病患者等重点人群,严格按照《诊疗方案》要求及时规范治疗。

  在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作用方面,《通知》指出,基层医疗机构要结合本机构医疗服务能力和患者病情,规范开展咨询疏导、病例筛查等工作,科学实施分级诊疗,合理分流患者,轻症患者尽量在社区治疗并进行居家隔离。同时,畅通转诊绿色通道,及时将危重患者转诊到上级医院,营造科学规范的宣传教育氛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对流感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向辖区居民宣传流感防治核心信息,组织动员家庭医生团队,对签约服务对象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引导居民做好自我防护、患病后合理就医。

  全国流行性感冒医疗救治专家组名单

  专家组组长

  王 辰

  专家组顾问

  钟南山

  专家组成员

  于学忠 北京协和医院急诊科教授

  曹 彬 中日友好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二部主任

  代华平 中日友好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三部主任

  王广发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呼吸内科主任

  高占成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呼吸内科教授

  朱凤雪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教授

  胡成平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呼吸内科主任

  梁宗安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主任

  刘清泉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院长

  李兴旺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感染性疾病诊疗中心主任医师

  蒋荣猛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感染性疾病诊疗中心主任医师

  钱素云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重症医学科主任

  康 健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呼吸疾病研究所所长

  陈 宏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呼吸内科主任

  卢水华 上海市(复旦大学附属)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呼吸结核科主任

  何建行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院长

  陈荣昌 广州呼吸疾病研究所所长

  冯录召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预防控制处呼吸道传染病室主任

  陈 涛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病所国家流感中心副研究员

声明: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尽快与上海热线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相关处理。联系方式:shzixun@online.sh.cn

本文来源:健康报新闻频道 作者:姚常房 责任编辑:甘薇扬

热点资讯

健康活动

专家讲堂

©1996- 上海热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许可证编号:31220180001 沪ICP备09025212号 沪网文[2017]6486-491号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09号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