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热门: 上海新医改 高晓松醉驾案宣判 恒隆"LV箱" 一房一价 养犬管理条例 谢晖身旁洋妞疑新欢 上海本土三甲富豪 星尚女主播裸身上阵 世博家园扫黄 五星体育不直播申花 车祸致下身起火烧死 高晓松涉嫌酒驾被捕 申思祁宏返沈候审 汶川地震三周年 东地产杯足球邀请赛
【浏览字号:
市医保管理部门提醒:出借医保卡给他人卖药获利涉嫌诈骗
http://health.online.sh.cn 2011-04-08 14:59

因涉嫌卷入“2.1诈骗医保基金案件”,200多张医保卡日前被医保管理部门暂停使用,一些贪图小利出借医保卡的参保人追悔莫及。对此,市医保管理部门提醒广大参保人员,对于将医保卡出借给他人并进行贩卖药品的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以诈骗罪定性,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也欢迎广大市民对上述行为积极举报,共同维护参保人员的权益。

据医保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医保基金是广大参保人员的救命钱,利用医保卡滥配药、贩卖药,不仅会造成医保基金浪费,最终损害的是参保人员自己的利益。参保人员一旦由于上当受骗等原因出借或借用医保卡,不仅面临停止医保卡结算、退回违规医疗费用的后果,而且情节严重的可能面临法律制裁。

据了解,为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和医保基金安全,市医保管理部门自医保制度实施以来不断加强监管,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严厉查处各类违规违法行为。仅2009年,经市医保监督检查所查实,要求违规出借、冒用医保卡或使用医保卡滥配药的个人退回违规费用达2118人次,对其中情节严重的还同时处以行政罚款。截至今年3月底,医保管理部门移送司法机关查处的案件共32起,涉案人员39人,判处刑罚的有31人。随着网上监控日益完善,市医保管理部门将对有出租、出借医保卡等违规行为的参保人员采取更为严格的监控和限制医保卡结算等措施。今后,市医保管理部门还将进一步完善门急诊委托代配药制度,探索实行代配药凭证制度,通过要求代配药人员提供相关的身份证明、规范代配药程序等措施,加强监督管理。

根据《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个人违反医保规定,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的,医保管理部门将追回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并可处以警告、1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医保管理部门可以停止参保人员医保卡网上结算功能,因患病发生的医疗费用通过现金予以报销,增加其违规成本。为保障广大参保人的利益,2001年,市医保管理部门和市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处骗取医疗保险基金行为的通告》,明确指出,对于将医保卡出借给他人并进行贩卖药品,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02年,市医保管理部门出台《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费用和就诊次数异常的审核管理试行办法》,明确规定对参保人员就诊次数及门诊费用异常的行为进行重点审核,对违规人员除予以追回违规款项、行政处罚外,涉嫌犯罪的还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目前,市、区各级医保管理部门在对参保人员门急诊就医行为的监管中已形成定期审核、网上监控和宣传预防的系统管理模式,并与公安、药监等部门建立了联合执法机制。通过几年的努力,本市对一批违法违规人员进行了依法查处,异常就诊的情形得到一定遏制。

市医保管理部门提醒参保人员,一旦发现自己的医保卡遗失时,可立即拨打挂失电话(社保卡:962222,医保卡:962218)挂失,一旦发现有人在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从事滥配药、贩卖药品的违法行为,可及时通过62723106向市医保监督检查所举报。

[选稿]: 杨秋婕
爆料电话:52122211  给热线提意见
复制地址
浏览器限制,请复制输入框中链接和标题给好友、论坛或博客。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诚聘英才 | 隐私条款 | 广告服务 | 频道合作 | 站点地图 | 客户服务
 沪ICP备05000146号 沪网文[2010]0587-035 营业执照信息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平台 上海青年公益门户网站
©1996-2011 上海热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