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国一些地方发生了环境污染危害健康的事件,引起社会关注。中国青年报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部研究员、“环境与健康管理体制机制调研与评价”课题组负责人苏杨。
2007年,环境保护部等18个国家部委共同颁布了《国家环境与健康行动计划(2007-2015)》(以下简称《行动计划》),2009年1月,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委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部开展了“环境与健康管理体制机制调研与评价”研究。经过两年的调查研究,课题组对我国目前环境与健康管理现状作出了全面的分析。
卫生和环保部门要建立协作机制
中国青年报:在“环境与健康工作”中,卫生和环保部门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二者谁更是主导呢?
苏杨:由于我国的“环境与健康工作”发端于环境卫生,卫生系统从县、乡到村都有网络,乡镇卫生院也有较强的能力开展公共卫生工作,乡镇政府的爱国卫生工作也是经常性的,且这个网络对公共卫生有工作传统和人力储备;但环保系统在县以下就基本没有人力物力投入了。因此,在地方政府层面,卫生系统仍然起着主导作用。
不过,卫生系统的这种主导作用并不等同于统筹协调作用——由于缺乏协作机制,相关部门的工作很难进行统筹协调。
中国青年报:环境与健康工作在卫生领域不受重视吗?
苏杨:在卫生系统里,环境卫生工作即使在相对不受重视的公共卫生工作中,也是排不上号的。无论是经费投入还是工作绩效考核,都体现了这一点。这是因为卫生部门主抓的是体现民生的重点问题,如“看病难、看病贵”等,和环境与健康工作基本没有交集。
中国青年报:那么,您认为环境与健康工作由哪个部门统筹更好?
苏杨:有关体制机制的建设重点,应更多地放在协调机制建设上。根据我国环境污染导致健康损害的一般情况和环境与健康管理的特点,环保部门牵头能更好地实现统筹、高效:这是因为,环保部门拥有对污染源的约束手段,能及时从源头上清除危害健康的污染因素,而卫生部门通过公共卫生调查或临床症状来发现污染问题,通常是“事后”的。环境污染造成疾病通常是长期积累的结果,而且往往是在职业病后,所以环境卫生的地位长期排在职业卫生后面,未引起重视。
地方执行乏力
中国青年报:地方政府是否已建立了环境与健康管理机制?
苏杨:由于环境与健康工作在中央政府层面都尚未真正统筹,在行政资源支配力度小得多的地方政府层面,就更加困难了。不过,在县级政府层面,由于权限小、事务具体且日常工作成本不高,加之县域范围内往往是“熟人社会”,协调工作几乎是靠各局和分管县领导的主观意识和人际关系。通常只要县领导重视,就易于达成信息共享、部门联动的局面。但是,这种“人治”的协调往往要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才能体现出来,在平时的工作中很难实现。
中国青年报:我国现在有环境与健康应急处理体制吗?
苏杨:我们现在的情况可以说是“事先缺乏预警,事后处理忙乱”,不但没有一套标准的应急处理处置技术规程,而且,各部门缺乏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制度性差、随意性大,不能及时控制事态发展。
中国青年报:目前我国的干部政绩考核机制,涉及环境与健康工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