馒头、豆腐、卤肉……这些出自小作坊的食品,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由于设施落后、卫生意识差、加工不规范,部分食品小作坊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如何实现科学监管,考验政府智慧。
馒头店对面是公共厕所
“炝面馒头,好吃!”这是北京市朝阳区某农贸市场门口挂着的一个横幅。横幅下的板房馒头店生意兴隆,每天都有人排队购买。从窗口望进去,不到10平方米的板房内设施简陋,蒸笼热气腾腾,面粉袋堆在墙角,水泥地上散放着盆盆罐罐。案板旁的师傅只穿个小背心,脖子上搭条擦汗的毛巾。记者询问店主得知,尽管一天最多能卖出上百公斤馒头,但馒头店既没有任何许可证,3名员工也没有健康证。
馒头店旁边,是一家面食店,现场制售面条、火烧、烙饼、饺子皮等面制品。店里面只有一个员工,打扮的跟前面馒头店的师傅相似。记者问他许可证和健康证的事,他回答:“我不是老板,不知道。”再往里走,是一家卤肉店。柜台上露天摆放着红灿灿的酱牛肉、酱猪蹄、肘子,上方挂着一个小电扇,扇叶上拴一根红绳,红绳飞舞用来赶苍蝇。记者注意到,这几家店铺因为紧邻市场大门,生意都不错。而馒头店对面就是公共厕所,中间只隔一条几米宽的过道。
类似的场景并不鲜见。近两年,记者曾随国家食品安全督查部门到国内不少地区采访,食品小作坊都是让当地减分的项目。
据了解,目前国家对食品小作坊没有准确、完整的法律定义,一般是指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生产,有固定生产场所,生产加工规模小,采用传统工艺,无预包装或者简易包装的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单位或者个人。在2007年发布的《中国食品质量安全状况》白皮书中,10人以下、从事传统食品生产加工的主体被定义为小作坊。据估算,小作坊的数量约占整个食品生产加工行业的七成以上。
近年来,食品小作坊没少惹事。据报道,今年4月13日,因食用小作坊供应的米皮,河南省周口市一学校25人发生食物中毒。前不久发生的上海“染色馒头”事件,肇事者就是一家仅有8名员工的食品厂。
监管存在“空档”
“我想办个证,但跑了好多地方都没人管。”前不久,记者在江西省采访时,南昌市一家糕点房的老板告诉记者,以前证件都是区防疫站(卫生监督所)管,每年都有专业人员查看,卫生许可证也是一年验一次,可是该店的卫生许可证去年到期后却一直没人来管。他特地跑到区卫生监督所询问,但工作人员跟他说,从2009年6月1日起就不发卫生许可证了。他还找到工商局,但始终没人给他发证。“我现在属于无证经营。不是我不续证,真的是没人管。”他无奈地说。